桂林地处湘桂走廊南端,东经109°36′至111°29′、北纬24°15′至26°23′,平均海拔150米,北、东北面与湖南省交界,西、西南面与柳州地区相连,南、东南面与梧州市、贺州市相连,毗邻广东省。桂林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古代的城池、石刻、墓址、遗迹比比皆是,而且人文资源丰富,民族风情独特。保留完好的近代名人故居,是桂林翔实而珍贵的历史写照。1982年桂林被列为国务院首批24个历史名城,198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七.五”期间全国七个重点旅游城市之一。桂林市地处南岭山系的西南部,平均海拔150米,属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遍布全市的石灰岩经亿万年的风化浸蚀,形成了千峰环立、一水抱城、洞奇石美的独特景观,被世人美誉为“桂林山水甲天下”。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总体上来说,桂林的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气候条件十分优越。年平均气温为19.3℃,有“三冬少雪,四季常花”之说。到桂林旅游,最佳季节是在每年4-10月份.素有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是我们祖国的一颗璀璨明珠,她以奇特的喀斯特地貌成为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山青、水秀、洞奇、石美”的旖旎风光,“山峰环野立,一水抱城流”、“水绕青山山绕水、山浮绿水水浮山”的迷人景色,使得古今中外无数骚人墨客为之叹服、为之动情。景观:漓江风景名胜区。桂林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尤以山水取胜。整个景区包括桂林市、阳朔县以及临佳、灵川、兴安、永福、龙胜等县的部分地区。
桂林债务人假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北京要债公司:债务人假离婚转移财产如何讨债?
北京要账公司专业律师解答:
一、欠债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欠债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而采取离婚的方式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属于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以离婚方式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特别是债务人以净身出户的条件离婚而俺盖非法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种违法行为。
二、司法解释
关于“撤销权”,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七十四条都有规定,然而这两个法条中所提到的“撤销权”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赋予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而后者则是赋予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的权利。后者“撤销”的根本原因在于债务人的无偿转让行为是一种恶意的逃避债务的民事行为,这种民事行为破坏了正常的经济交往活动,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具有违法性,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这种民事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要债公司提醒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必须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且无论何种原因,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不法分子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常常能够遇到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经过调查,离婚确实是为了转移夫妻财产而进行的假离婚行为,那么显然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进行取消,但是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起诉,超过期限的诉讼,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